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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核酸检测能力突破万份


来源:凤凰网山东综合

济南市核酸检测机构总体布局已从“2家疾控机构+6家医疗机构+1家第三方检测机构”扩容至“3家疾控机构+13家医疗机构+8家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核酸检测能力由每日3750人份提升至突破万份。

近日,济南市卫生健康委紧紧抓住核酸检测这一新冠肺炎的重要诊断手段,回应防控需求,协调各方资源,多措并举提升核酸检测能力,为顺利复工复产再加一道保险。济南市核酸检测机构总体布局已从“2家疾控机构+6家医疗机构+1家第三方检测机构”扩容至“3家疾控机构+13家医疗机构+8家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核酸检测能力由每日3750人份提升至突破万份。

第一批认定8家第三方机构

为加强对不明原因发热患者的管理,济南市规定,所有不明原因发热患者(超过37.3℃的)均需进行核酸检测。同时,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省外返济人员急剧增加,部分企业对核酸检测的需求也急剧上升。为切实保障不明原因发热患者核酸检测的尽查尽检,全面回应好部分复工企业的检测需求,市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属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检测能力,同时面向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了严格的资质能力认定。

2月19日,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公布了第一批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8家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名单,分别为济南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济南银丰医学检验所、济南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济南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济南华曦医学检验实验室、济南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济南东大医学检验所和济南凯普医学检验实验室。

据介绍,这些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是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专家现场评估、盲样考核、室间质评、相关工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予以认定的,可承担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第三方检测机构和服务对象签约后即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并对相关工作人员的防护和检测结果负责。

至此济南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四类:一是省属(管)医院:省立医院、齐鲁医院、省千佛山医院、山大二院、省胸科医院、省立三院、省中医院、省中医大二附院。二是市属(管)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人民医院、章丘区人民医院。三是市疾控中心、市第二疾控中心。四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复工复产单位检测

市卫生健康委表示,市卫健委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复工复产单位职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复工复产单位要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协议,如出现漏检等情形,检测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开展核酸检测的省、市属(管)医院负责在发热门诊就诊患者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由本医疗机构采集标本自行检测;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由本医疗机构采集标本,做好标本保存工作,区县疾控中心负责送样,将标本送至规定检测分区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测。

槐荫区、平阴县、市南部山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核酸检测标本可送至市卫生健康委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市级疾控中心负责确诊病例出院复核、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核酸检测单位申请复核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所有机构检测结果均可作为确诊依据

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级疾控中心、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结果,均可作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依据。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第四版)要求采集、包装、保存、送检检测标本。从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掌握相应的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确保工作人员防护到位,确保采集的标本符合检测要求。各送检医疗机构和负责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要准确做好患者检测标本信息登记工作,详细填报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标本送检表,保证检测标本信息可追溯。

>>>相关链接

第一批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名单和地址:

济南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济南市高新区开拓路2333 号;

济南银丰医学检验所,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1109 号;

济南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济南市天桥区田庄东路4 号2 幢;

济南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2755 号;

济南华曦医学检验实验室,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1 号济南药谷2 号楼22 层;

济南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2600 号山东大学科技产业园9 号楼西区二层;

济南东大医学检验所,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2 号楼21 层;

济南凯普医学检验实验室,济南高新区颖秀路2766 号迪亚创业园北楼西201。

(济南报业全媒体记者 刘芳 通讯员 高咏梅)

[责任编辑:盛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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