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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临淄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淄博新闻网

14日,临淄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1月15日起,临淄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有效期至2021年1月14日止,临淄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原标题:今日起,临淄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淄博新闻网讯(记者张杨)14日,临淄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1月15日起,临淄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有效期至2021年1月14日止,临淄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行为,更好地维护广大市民安定有序的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守护蓝天碧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淄博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文件,自2020年1月15日起,在临淄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将加强监管,对批发市场、商业门面进行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购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市民发现违法违规制作、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可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12345。 

[责任编辑:方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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