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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多部组成联合调查组 调查“改制企业之死”事件


来源:澎湃新闻网

山东省改革办、省纪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已经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近期赴事发地临沂开展了对该事件的调查工作。

原标题:山东省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改制企业之死”事件

日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多个相关渠道获悉,针对“工商拒办执照改制企业破产”一事,山东省改革办、省纪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已经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近期赴事发地临沂开展了对该事件的调查工作。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2年,按照当时国家政策要求,身为集体企业的山东省临沂市芝麻墩镇福利酒精厂改制为私营企业。临沂市河东区工商局将原酒精厂注销,但却不为改制后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理由是企业未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酒精厂原厂长马春亮多次申请营业执照未果,这家拥有着上百名员工的改制企业成了“黑户”,停产、停工,投入数千万元的机器腐蚀、生锈。此前每年纳税数百万的企业,调头走向死亡。

曾经的酒精厂厂址,如今芦苇丛生,一片狼藉,马春涛(马春亮弟弟)感慨万千。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王选辉摄

2005年,马春亮将临沂市河东区工商局告上法院。历经河东区法院、临沂市中院、山东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的8年审理后,法院最终认定:河东区工商局不予办理营业执照行为违法。

历经8年的诉讼,因资不抵债,酒精厂已经破产,各项资产被低价拍卖。马春亮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提出7176万元行政赔偿申请。2017年6月22日,马春亮突发脑溢血死亡。5个月后,沂水县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区工商局经机构改革后已撤销)赔偿酒精厂停产停业期间损失1165万余元。

双方均不服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沂水县重审一审将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赔偿数额改认定为259万元。由于对于赔偿数额的看法不一,双方均再次提起上诉。

2019年12月18日,澎湃新闻刊发《山东一改制企业之死:工商违法拒发执照,当事人索赔七千余万》一文引发社会关注。

次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委宣传部在其公众号“临沂河东”上对上述报道发布通报称,“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行政违法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河东区委宣传部发布的情况通报中介绍,河东区对此(报道)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河东区福利酒精厂诉原临沂市工商局河东分局不履行颁发营业执照法定职责及行政赔偿案件进行调查核实。

“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行政违法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通报中表示。

[责任编辑:盛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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