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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土地利用:优先保障重点项目,要求“拿地即开工”


来源:齐鲁壹点

12月9日上午,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服务民营业政策宣讲会。会上,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段瑞兰就土地指标来源及分配原则进行了解读。

原标题:济南土地利用:优先保障重点项目,要求“拿地即开工”

12月9日上午,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服务民营业政策宣讲会。会上,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段瑞兰就土地指标来源及分配原则进行了解读。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要求

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段瑞兰首先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指标结构、计划指标分类等进行了讲解。她强调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她介绍,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已成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家实行“有保有压、差别化的用地政策”,通过调节各个产业或部门的用地比例,达到调控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目的,实现国民经济各领域、各产业、各部门的协调发展。

今年济南市年度计划的分配

综合考虑各区县经济、人口等情况

针对今年济南市年度计划的分配方式,段瑞兰向在场企业家进行了仔细讲解。她介绍,进行分配是在计划指标下达后,济南市相关部门在综合考虑各区县经济、人口市民化目标、规划发展空间、违法占地,特别是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等要素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用地需求和项目实际,报经市政府同意,进行分解下达。

对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分配到各区县后,由各区县统筹安排辖区内各类民生、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用地。指标落实方案经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后,再上报用地审批卷。

对于选址占用新增用地的项目,分配指标后,开始启动征地程序,组织征地卷材料上报。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使用

优先保障重点项目要求“拿地即开工”

对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使用,段瑞兰进行了讲解。她谈到,在操作中,要求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按照“新增计划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要求,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基础设施、民生、乡村振兴等用地。

在指标使用类型方面,对商品住宅及商业开发配套等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符合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未批先建项目(基础设施、公益项目除外),原则上通过挖潜指标保障,也就是增减挂钩指标保障。

实施精准供地,提高供地率。按照“拿地即开工”要求,项目基本达到供地条件后,再给予新增计划指标,确保征地后可以立即供地,防止出现新的批而未供。使用指标的项目须达到以下条件:用地报批成熟,资金安排到位,计划年内实施,符合土地规划及城镇规划,满足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对于占地面积较大的项目,可“一次规划,分期保障”。

建议: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分期供地

针对国家、省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逐年减少,难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的新形势,段瑞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优先选择存量建设用地资源。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指标跟着项目走。

四、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分期供地。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吕琳)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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