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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万专项资金发到县里没了动静!谁“偷”了企业的节能补贴?


来源:大众网

112万专项资金发到县里没了动静!谁“偷”了企业的节能补贴?

原标题:112万专项资金发到县里没了动静!谁“偷”了企业的节能补贴?

今晚(11月14日晚)

《问政山东》第36期播出

接受问政的省直单位是山东省能源局

在今晚(11月14日晚)的《问政山东》节目中,山东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栾健,山东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传富,山东省能源局党组成员于秀忠,山东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召军,山东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福栋将走进演播室,就群众关心关注的能源领域相关问题现场给出答复。

有家不回住酒店?

汶上压煤村旧房拆了三年至今没等到新居

压煤村庄,是指在开采范围内压覆煤炭资源的村庄。压煤村庄的搬迁工作与矿区群众利益、企业生产和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相关。但据今晚播出的《问政山东》曝光,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压煤村庄的搬迁进度令人非常着急。

济宁市汶上县阳城煤矿采煤涉及林庙、张坝口村、西李庄、关庄、韩庄、大古墩村六个村庄,总计1800多户5700多人。2016年,在汶上县县镇两级政府与阳城煤矿共同推进下,搬迁工作迅速启动。但直到今年11月7日,记者在林庙村发现,虽然大部分房屋已经拆除,但还有少数村民在这里居住。

“房子都拆了一部分,家里孩子打工回来只能住酒店。”林庙村村民告诉记者,他们大部分在2016年开始拆除,因为牵扯到搬迁选房的顺序,早拆除意味着搬迁时可以早选房,所以村民们自己拆除了世代居住的房屋。但拆了旧房以后,想要住上新房却没那么容易,这一等就是三年多。

从村民提供的搬迁住房安置补偿协议书中,记者看到,郭楼镇政府2016年与村民签订了安置协议,搬迁安置房在镇政府驻地美和佳苑社区。今年11月7日,记者在新建社区遇到了郭楼镇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员,他透露,去年小区主体已经完工,今年重点建设配套设施。

至于为什么到现在还没能入住,这位工作人员说,分配方案、大气污染防治以及村民的诉求有反复,都是造成搬迁进度迟缓的原因。而眼下最主要的困难是资金问题,因为出资方阳城煤矿拖欠了一部分工程款。

记者从阳城煤矿和郭楼镇政府签订的搬迁协议上看到,阳城煤矿出资3.2亿作为搬迁费用,具备入住条件时再进行审计,不足部分由矿方补齐。但目前来看,需要补齐的缺口很大。汶上县郭楼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初步估计差距在1.5个亿。

汶上县多个村庄的村民,已经拆了自家的房屋,但是却迟迟住不进新建成的楼房。眼下已经入冬了,天越来越冷,村民们非常着急。

“我内心非常着急,我们如果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考虑,如果我的房子搬迁了,我临时租住房子,我也盼着早一天能够搬进新居。”山东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栾健在《问政山东》节目现场说,汶上县这个搬迁项目,山东省能源局作为主管部门,一直在定期调度。在省里前期调度的少部分进展不是很顺利的项目当中,就有这个项目,但是对这个项目了解的不是很详细。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主管部门和具体负责这个工程项目的地方政府没有摆正位置,“发展到底为了谁、依靠谁,发展的成果由谁来共享”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好。山东省能源局有关处室也派工作人员到现场督查过,但是效果不是很好。

济宁市能源局局长张玕在《问政山东》节目现场说,在这个项目中,村民迟迟搬不进去的原因主要是资金问题。另一方面,社区建设的标准也比原来提高了很多,配套工程也增加了。下一步要加快搬迁的进度,协调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一方面加快资金的审计,另一方面启动配套工程的完善,争取最短时间内分批分期让老百姓入住。

济宁汶上的情况不是个例。在泰安新泰,还有一些压煤村庄的老百姓,住着跑风漏气的房子。新泰市葛沟河村也处于采煤塌陷区,11月7日,记者来到这里,发现仍有不少村民住着开裂的房子。有的村民家的外墙,已经从上到下完全裂开了一条缝,最宽的地方足有两公分。新泰市发改局煤炭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只有全部翻建,才能领取补贴。

在葛沟河村村委会,记者发现,院内张贴了一张名为《新泰葛沟河社区安置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宣传图片。然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什么时候能够完成搬迁还是个未知数。

针对这一情况,栾健表示,“不翻建就没有补贴”的说法是不对的。按照山东省有关的规定,只要老百姓的房屋因为采煤塌陷出现了搬裂问题,老百姓到压煤办去反映了,压煤办就应该组织有关专家到现场进行专业鉴定,并根据鉴定的损失标准以及今后进一步的发展趋势,确定补偿的标准和补偿的时间。

泰安市能源局局长则回应说,对村庄的搬裂损失进行补偿,是煤炭企业的应尽的义务。补偿工作由省市两级共同组织协调,在县市区的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人员监督下,主要由企业、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三个方面的人员,现场对搬裂的房屋进行等级的评定和补偿金额的测算,经过七天的公示以后确认签字。然后企业开始准备补偿资金,老百姓自行进行修补。款项是按照企业与村两委签订的补偿协议的总额,由企业按照时间约定拨付到镇上的监管站。“通过前期调度的,目前款项正在进行当中,再有五六天的时间就能发放到老百姓的手中。发放的过程由村民监督,发放到每一个老百姓的手中,然后由老百姓自己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修复。”

买了电动汽车小区却不让安充电桩?

省能源局局长回应:没有安全隐患

购买新能源汽车却不能在家门口充电、高速服务区没有配套建设充电设施…面对这些问题,山东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栾健在今晚播出的《问政山东》节目现场表示,充电桩不存在安全隐患,新建小区应预留或建设充电装置。到2022年,山东省将完成建设10万个充电桩,让新能源汽车行稳致远。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考虑节能、补贴等因素,很多人买车时会选择新能源汽车。但不少车主发现,想在家门口充电,成了一个难题。

淄博市民赵先生今年三月份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为了充电方便,他打算在自家的车位上安装一个充电桩,但折腾了大半年,直到现在充电桩也没安上。“物业不让安装,说存在安全隐患。”赵先生说,由于无法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他只能在外面四处找地方充电,“一个是不方便,而且在经济上也不划算,在自己家充电一度电是五毛多钱,在外面充是一块多。”

对此,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称,安装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其他业主也会有意见,这是不允许的。

赵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家住滨州的杨女士遇到了类似情况,“我多次找物业协商,想安充电桩,物业不同意。”滨州京博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规划时未规划这部分内容,线路都从地下走,安装充电桩会造成线路错乱。

国家电网滨州中心供电营业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车主提供身份证明、车位证明和物业同意的证明,就可以申请安装充电桩,如果物业不同意,则无法安装。

潍坊市民姜先生所在的小区属于新小区,但由于无法安装充电桩,他购买新能源汽车时卖家赠送的充电设备,现在也成了摆设。

《山东省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对于个人在专有部位合规安装充电设施,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

今年五月份,淄博一小区因为充电桩安装难的问题,被媒体曝光。当时山东省能源局召开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但半年时间过去了,问题依然存在。

对此,栾健认为,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充电桩进小区是个新课题,面临着安全责任划分、小区配套线路改造以及一些老旧小区的改造空间等问题;另一方面,作为充电桩规划的主管部门,省能源局在顶层设计、配套政策上滞后了。

安装充电桩真的存在安全隐患吗?栾健解释道,小区物业对安全隐患有担忧是正常的,但客观地讲,从合格产品的生产到标准化制定,以及规范安装和使用,充电桩是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的。“充电桩的设计标准是三千瓦功率,相当于家庭安装一个大型空调,安全是有保障的。”

据悉,目前,山东省能源局已制定了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定,等到省政府批复后即可颁布实施。

充电桩的安装使用在省内一些地方已经顺利实施。济南领秀城公园世家小区在2017年启动充电桩建设项目,交房前所有的充电桩已安装完成,目前每个车位上都配有一个充电桩。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曲泽洵介绍,小区按照“每位一桩”的方案设计,设备也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为避免出现用电超负荷的情况,电力公司在小区实行有序充电的方案,根据变压器的容量,通过智能化的方式,把高峰期的充电负荷调到低谷期。

领秀城中央公园西三区在2014年交房时并没有配备充电桩,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也有一些业主前来咨询是否可以在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我们非常支持,”北京盛世物业济南分公司中央公园西三区项目经理孔德胜说,物业将加强巡视频次,业主在充电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隐患。

2016年,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建住宅要百分之百配件充电基础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栾健介绍,文件出台之后,新建的居民小区已经全部预留或正在建设充电装置。

同时,上述文件还规定,山东省高速公路新建服务区在建设验收时,必须配置充电设施,已经建成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也要在2020年之前加快建设配套充电设施。目前大多数新建的服务区已配套建设充电装置,但一些改造的服务区和老服务区在这方面还有一些“欠账”。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济南东服务区、G2京沪高速济阳南服务区、G20青银高速邹平西服务区、G20青银高速淄博服务区等都没有配备电动汽车充电桩,甚至有的服务区因急于开业而没有配备。

栾健介绍,按照2018年9月制定的新能源发展规划,到2022年,山东省将完成建设10万个充电桩,“建设充电桩的工作不能停歇,我们要全力推进,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让新能源汽车行稳致远。”

112万专项资金发到县里没了动静

谁“偷”了企业的节能补贴?

今年5月,山东省能源局公布了2019年度省节能专项资金的入围名单。现在已经是11月了,相关的补贴资金是否落实到位了呢?在14日晚播出的《问政山东》节目中,山东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栾健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资金不到位问题坦言,对整个资金到位率缺乏有效跟踪监督,责任主要在能源局主管部门。

记者调查发现,位于临沂市罗庄区的临沂光耀实验学校,在2019年入围了太阳能+多能互补清洁供热重点项目。记者在现场看到,在临沂光耀实验学校的办公楼和教学楼的天台上,已经铺满了太阳能的加热管道,这些管道加热之后的水将会直接流进学校的供热锅炉房。

临沂光耀实验学校校长李凯说:“这些设备利用太阳能把水加热,然后这个水再进入我们的锅炉,这样就降低了能源的消耗。因为水进去的温度高了,再加热要使用的能源就要少。”

按照奖励政策,临沂光耀实验学校可以拿到112万元的节能专项资金。李凯介绍说:“验收完以后说是政府的资金要到位,我们不知道现在什么情况,资金现在还没没到。” 对节能专项资金没有到位的原因,临沂市罗庄区政府节能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这个钱按理说应该早就到了,但是因为涉及机构改革,干这个活的人都去了别的单位。”

类似的问题不止一件。为了给鸡舍取暖,地处鄄城的山东旭源生态农牧有限公司2018年花142万元安装了一套太阳能集热系统。按照奖励政策,企业能够拿到112万元的补贴。但材料递交了之后,补贴同样杳无音讯。山东旭源生态农牧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朝俊说:“手续都递上去了,到目前为止我找了好几次,这个钱也没到位,我不知道什么情况。”

为了112万的补贴,李朝俊多次找到鄄城县相关部门,但找来找去,却搞不清楚究竟该哪个部门负责。李朝俊说:“现在我心里也没数,我找发改委,发改委说找财政局,财政局说找发改委。所以说我现在也不知道找谁了。”李朝俊介绍说,100多万的补贴能否顺利拿到,关系着他们公司的二期工程是否能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他说:“如果是政府有这么大力度支持的话,我二期还想再安一台。现在有这个顾虑,钱花了但补贴一直到不了位,我觉得这是不应该的。”

11月8日,李朝俊再次来到了鄄城县发改局。鄄城县发改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李朝俊公司的专项资金已经到了县里,但什么时候拨付给相关企业,他们说了不算。鄄城县发改局的工作人员说:“钱没到我们这个单位,财政局没拨款。”随后,记者和李朝俊又来到了鄄城县财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得让发改局跟我们领导沟通。”

针对上述问题发映出的省里专项资金到了基层难落地的现象。山东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栾健说:“以往有些资金到了基层,特别是有些经济条件不是太理想的地方,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况。”临沂市发改委副主任刘辉说:“关于机构改革导致钱没有及时发放的表述是不正确的。不管谁到了这个部门,在项目通过了省里的综合考核验收以后,资金就应及时拨付到位。我们回去之后会和区政府及区财政部门积极对接,争取一周时间拨付到位。”

资金补贴发放到了区县,应该是到了最后一公里。在这最后一公里上,应该如何监督呢?山东省能源局局长栾健说:“山东省能源局作为节能资金的主管部门,有一套管理办法。我们注重的是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但是通过这些问题,我感觉到,事前我们项目的审核、筛选、公示这个环节抓得到位了。事后,我们根据第三方的评估,要评估考核整个资金的使用绩效也有套制度。但是现在看来,短板出在事中的监督上。对整个资金的到位率,我们缺乏一个有效的制度配套和跟踪监督,导致了今天的情况。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责任,还是在我们能源局主管部门。”

栾健表示,下一步,要把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机制完善起来,并且要把项目建档立案,一项目一台账,随着资金监督的到位率来实行销号制度。如果发现资金存在拖延甚至挪用的问题,我们要实施严厉的问责。通过一整套措施来保证资金能够及时地到达企业手中。

木材厂违规建在输油管道上!

负责人却辩称“我先建的厂”

输油管道先后穿过了工厂的木材加工区、木材存放仓库、员工餐厅,工厂负责人却说“先有的工厂后有的管道”。这样的解释能令人信服么?到底是不是有人违规在管道上乱建呢?山东省能源局局长栾健在今晚播出的《问政山东》节目现场表示,“先有厂房后有管道”现象存在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同时,如果存在管道上面有建筑物,肯定不能通过验收。郓城县常务副县长董良峰现场承诺,明天把管道上面的建筑物和占压物全部清除到位。

今年3月,《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禁止堆放重物,禁止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禁止挖塘、修渠、建房等。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的保护仍然不到位。在郓城县唐庙镇的一家木业公司门口,记者看到,输油管道的黄色标识非常醒目,厂区内和厂区墙外也有几处同样的标识。从航拍画面可以看到,输油管道先后穿过了工厂的木材加工区、木材存放仓库、员工餐厅及对面厂房的一角。

对于占压管道的问题,郓城县鑫阳木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给出了这样的解释,“我这个工厂是2009年开始干的,工厂早,管道晚。”房子建设在前,管道铺设在后,这种违规的建设,为什么会发生呢?记者找到了郓城县发改局能源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初施工单位应该清楚,但是施工单位已经走了,听说是先有企业,后有管道。管道上方的安全隐患,必须尽快消除,目前各方就厂房拆除事宜正在商讨中。

“前一段时间,相关的油气管道企业反映过这个问题,目前,我们正在给相关企业在做工作,尽快对非法占压的建筑物进行拆除。目前一共涉及到三个企业,明天把管道上面的建筑物和占压物全部清除到位。”郓城县常务副县长董良峰说。

“我对于上述企业负责人和能源局工作人员的答复意见,存在严重的质疑。因为整个管线是在整个企业厂房的下面。先有厂房后有管道现象存在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整个管线要想开发建设,一旦施工机械进去之后,两侧要有十米的施工空间,怎么可能说先有的厂房后有的管道?管道如何开发、如何填埋?如果存在管道上面有建筑物,肯定不能通过验收。”山东省能源局局长栾健在《问政山东》节目现场表示,管道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丝毫的侥幸和麻痹。目前,山东省的整个长输油气管道达到了1.2万公里,在全国位居第三位,密度居第一位,管道保护工作的责任非常重大。

如何保障油气管道安全?栾健表示,油气管道整个选线规划设计有两个核心内容,一是远离自然灾害重灾区,二是在整个管道五米范围内不能有建筑物。针对节目中反映的问题,作为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快制定相关条例,今年3月1号经省人大审批已经通过了,下一步将做好宣传,真正使条例的内容和政策进村入户。同时,省能源局还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监督。今年以来,省能源局排查出各种安全隐患629项,目前排除了624项,还有5项正在治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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