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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30条措施,打造食品安全放心省


来源:齐鲁壹点

食品安全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年将食品安全列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和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山东发布30条措施建设食品安全放心省。

原标题:山东出台30条措施,打造食品安全放心省

食品安全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年将食品安全列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和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山东发布30条措施建设食品安全放心省。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明确通过30条具体实施意见,加快建设食品安全放心省。

《意见》总共分深化食品安全管理改革、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进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保障6个方面,共计30条具体措施。

其中,在深化食品安全管理改革提出,食品安全问题要实行落实党政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年将食品安全列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县两级政府每年将1-2项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民生实事。各市党委、政府及省有关部门每年11月底前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

健全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各级食安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新招录人员原则上充实到监管一线,落实激励基层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有关政策。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

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划片包联、责任到人制度,发挥村(社区)党组织作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构筑横到边、纵到底管理体制。加强网格员(协管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发挥其食品安全政策宣传、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等作用。

深化许可改革,实行“证照分离”,提升全程网上办理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水平。实施保健食品即时备案,建立生产许可与备案关联机制。加强审批与监管环节衔接,严格现场核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专家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部门监管事权清单, 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评议考核、巡视巡察和全面依法治省专项督察,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奖惩。

农用地分类管理,重度污染区域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

在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方面,《意见》明确到2022 年底取得明显成效,为打目的,《意见》提出了11项具体行动,其中首要一条就是要开展产地环境治理行动。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和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强化重金属污染源排查及管控,加快重度污染区域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不断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此外的行动还包括开展农业投入品管控行动,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设完善1个省级、16个市级、65个县级粮食质检机构,开展出入厂(库)和库存质量检验,探索建立粮食质量追溯制度。探索建立超标粮食处置企业名录库,推进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合理化利用。

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瘦肉精”整治,开展兽用抗菌药及兽药残留整治。推动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电子出证制度, 建立从屠宰到生产经营追溯体系。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鼓励实施色标管理,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加强后厨卫生管理,推进“明厨亮灶”。开展食品安全“净网”行动,规范网络交易,实行线上线下联动监管。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须有实体店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强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管理,提高协议收运率。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纳入农村综合治理。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规定,严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翻新销售和假冒侵权。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综合治理,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格奶牛饲养管理,规范投料、用药行为,提高原料乳质量。督促企业落实全过程管理制度,开展自检自控自查,实现企业HACCP体系全覆盖。推动企业建设自有自控奶源基地,鼓励使用生鲜乳加工乳制品,发展低温乳制品。

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格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加强风险预警分析,落实“进口前”审核、“进口时”查验、“进口后”监管。开展示范创建行动。深化“食安山东”建设,制定公共品牌通用评价标准,持续开展品牌引领,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对标、第三方评价的管理机制。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对于食品的后期流通监管,《意见》也提出了具体措施。明确健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强化过程控制,生产经营者要积极实施食品安全先进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产品符合标准。依法开展自查评价,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意见》还明确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食品生产企业要重点记录原辅料采购、关键控制点、出厂检验和销售信息,逐步实现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政府部门管理平台对接。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意见》明确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标准引领,逐步形成覆盖食品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鼓励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

强化全程严管。严把农业源头、粮食收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严禁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流入餐桌。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推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等手段,实现精准监管。抽检监测,健全抽检监测计划统一、经费集约和信息共享机制。实施严惩重处。完善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加强行刑衔接和信息共享。

实施信用监管,将企业法人及相关责任人的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落实信用联合惩戒。强化风险管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健全部门会商机制,规范风险信息移交与处置。

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培育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蔬菜),推进养殖单位进园区计划,加强海洋生态牧场综合体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保障生鲜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

强化技术创新。将食品安全纳入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企业提高自主研发能力。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检验监测机构,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加强专业化检验监测机构建设,省级检验监测能力始终保持全国领先。

《意见》还特别提出鼓励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准确客观报道。推行有奖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2035年,将山东建设成为全国食品最安全地区之一。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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