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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大幅度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


来源:胶东在线

烟台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研究决定,提高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

原标题:烟台市大幅度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

胶东在线9月16日讯 烟台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研究决定,提高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具体标准是:

一是,0—12周岁(含12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到2500元,其中,康复费用由1400元提高到2000元,家庭交通生活补贴由200元提高到500元。

二是,13—17周岁(含17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1500元,其中,康复费用由700元提高到1000元,家庭交通生活补贴由200元提高到500元。

三是,新标准从2019年9月开始执行。

残疾儿童是需要特别关心照顾的群体,十三五以来,烟台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为民生服务实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优化政策环境,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自开展残疾儿童救助工作以来,全市共有5000余名残疾儿童接受了专业康复训练,现有1100余名残疾儿童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社会认可度、家长满意度很高。

此次标准的提高,将进一步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促进残疾儿童健康成长,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残疾儿童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王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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