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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年内至少新建5处公共停车场 手机可查询停车信息


来源:胶东在线

烟台市2019年计划建设至少5处公共停车场,增加2000个路外停车泊位。同时,争取在年底前完成停车管理平台建设,市民下载APP后即可查询停车场相关信息,实现在线导航服务。

原标题:烟台年内至少新建5处公共停车场 手机可查询停车信息

胶东在线7月17日讯(记者 侯嘉伟) 近日,记者从我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公室获悉,我市2019年计划建设至少5处公共停车场,增加2000个路外停车泊位。同时,争取在年底前完成停车管理平台建设,市民下载APP后即可查询停车场相关信息,实现在线导航服务。

年内新建5处公共停车场,增加2000个路外停车位

停车管理问题是一个系统的社会问题,需要各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市停车办负责人姜国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为做好全市停车管理工作,停车办从规划、建设、管理三个方面入手,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市交通协调发展。

规划方面,为优化停车设施结构,完善停车场设施规划与布局、规范停车秩序,停车办协调组织规划、交警等有关部门编制了《烟台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了烟台市停车场建设管理的发展方向。

建设方面,加快扶植停车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建设公共停车设施,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对投资建设市区公共停车场给予优惠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推动鼓励各级政府、企业、个人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2019年将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计划建设至少5处公共停车场,增加2000个路外停车泊位。”姜国岐表示。

管理方面,为加强停车秩序整治,推动立法,为停车场管理提供执法依据,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烟台市停车管理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起实施,加大了停车整治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使用与管理、法律责任等。

年内实现手机查询经营性停车场相关信息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驾车到毓璜顶医院就医或者大悦城购物经常会遇到找不到停车位的情况,针对这个问题,停车办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同时,组织研发建设烟台市的停车管理平台。

“该平台包括停车诱导服务系统、停车管理服务系统、停车动态数据交换中心。”停车办负责人姜国岐告诉记者。

其中停车诱导服务系统,具有导航功能,这项功能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建成后市民可下载APP,可及时了解各停车场停车泊位等动态信息,快速引导车辆到有空车位的停车场停放。“该子系统能够实时播报各停车场剩余停车泊位数,通过手机查询能够一目了然,让市民优选停车场、快速停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下一步,市停车办将持续推进停车管理平台的建设,逐步实现停车场网上登记备案、统一结算、无感停车收费等服务功能,逐步开展全市所有停车场基础数据采集,全面接入各系统数据,为市民提供更加完善便捷的停车诱导服务。

清理私设地桩地锁近4000个

在规划建设停车场、停车位的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私设地桩地锁等问题,7月5日,市城管、交警部门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对文化路附近的私设地桩地锁抢占停车位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在文化十一巷、十四巷,记者看到很多私设的地桩地锁,甚至还有商户利用大石块占领停车位。执法人员共对120余个障碍物进行了集中清理。

延伸阅读:烟台市经营性停车场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

根据《烟台市停车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收费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营业执照。

二、停车场建设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三、到税务部门按照规定领取发票,并按照规定出具统一发票。

四、在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牌应明确停车场的名称、泊位数量、收费标准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以及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特征的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于实施收费前将有关信息在停车场所在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示。

五、采用实时动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向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实时上传泊位信息、车牌识别信息、车辆进出时间和收费标准,保持停车场实时动态信息管理系统的完好有效。

六、保持停车场内通道畅通、环境卫生整洁,维护停车秩序并按照规定妥善保管车辆出入、视频监控等记录。

七、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政府停车场建设管理协调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行为。

经营性停车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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