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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淄博、东营通报6起典型问题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聊城、淄博、东营通报6起典型问题

原标题:聊城、淄博、东营通报6起典型问题

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

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高唐县清平镇副镇长王刚在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7月,王刚分管扶贫工作期间,清平镇政府为达到高唐县扶贫办关于扶贫大棚建设进度的要求,在地面附着物赔偿问题未与村民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仓促开工建设,致使在大棚占地赔偿问题上与村民产生纠纷,村民长期拖延承包费,影响扶贫大棚收益;2018年3月,清平镇扶贫大棚出现损毁、地锚脱落等问题,清平镇政府未及时督促建棚施工方维修,致使扶贫大棚闲置,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清平镇扶贫厂房项目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即违法占地建设。作为上述扶贫项目建设运作直接负责人员,王刚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高唐县纪委给予王刚党内警告处分。

东昌府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永涛等人在扶贫项目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6月,李永涛任梁水镇镇党委挂职副书记分管扶贫工作期间,在具体负责北赵村、邢屯村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中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未督促解决;10月,上述两村扶贫项目完工后,负责初步验收的时任梁水镇镇民政所所长王凯(主持扶贫站工作)未实际考察便在空白验收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李永涛采取伪造签名、编造验收手续等方式报请通过了上级部门验收并将项目交付使用。2017年,上述扶贫项目发生坍塌、保温效果不达标等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李永涛、王凯均负有责任。东昌府区纪委给予李永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凯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古城镇民政所原所长白正格未经审核上报低保信息问题。2016年11月,白正格任职期间,未依职责对当月新增的82户低保申请户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亦未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直接安排民政所工作人员将上述低保申请材料上报至莘县民政局。经核实,该82份低保申请材料均存在部分审核意见填写不完整的问题,无法确认是否符合条件。此外,白正格还存在滞留慈善捐款、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等违纪问题。古城镇党委、政府给予白正格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冠县清水镇后小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殷汝奎截留低保金问题。2007年第四季度至2014年第四季度,殷汝奎任职期间,该村截留低保、五保、救灾救济等补助共计8.8万元,其中用于发放村内已离职老干部及老弱病残人员福利8.7万元,其余828.8元留作用于低保户的手续费等其他开支。对此,殷汝奎负有直接责任。冠县纪委给予殷汝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桓台县新城镇崔楼村村委会

原主任耿利接受监察调查

据桓台县纪委监委消息:桓台县新城镇崔楼村村委会原主任耿利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桓台县监委监察调查。

东营区黄河路街道万泉村

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

张志国接受监察调查

据东营区监委消息:东营区黄河路街道万泉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志国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东营区监委监察调查。

作者:魏然;

来源:大众日报·山东政事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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