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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通报:5市未完成能耗总量年度控制目标


来源:凤凰网山东综合

10月11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201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对各市2017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得分附后)。

原标题:山东省政府通报:5个市未完成能耗总量年度控制目标

10月11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201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对各市2017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得分附后)。有关情况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2017年,各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将其作为加快绿色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强力推进,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节能目标任务。经考核,济南、淄博、枣庄、烟台、泰安、威海、莱芜、德州、滨州市为超额完成等级,青岛、潍坊、济宁、日照、聊城、菏泽市为完成等级,东营、临沂市为基本完成等级。

(一)严格落实目标责任。

一是分解落实节能目标任务。各市将省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分解至各县(市、区)。

二是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各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调度节能工作进展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对各县(市、区)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协调职能,定期召开节能工作调度分析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入推进结构调整。

一是强化源头控制。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省级共对32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通过改进措施核减能源消费量约3.4万吨标准煤。滨州市对127个新上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督促项目单位完善项目节能方案。

二是压减煤炭消费。各市均开展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明确了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任务。据初步核算,全省净压减煤炭消费量2774.5万吨。

三是优化产业结构。全省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49万亿元,同比增长9.1%,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8%,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一、二、三次产业比重达到6.7∶45.3∶48.0;节能环保产业实现总产值7100亿元,同比增长12.7%;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为72.8%,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莱芜市节能环保产业同比增长32.14%,增幅居全省首位。

四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856.79万千瓦,累计达到2437.27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的19.41%,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35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7%。泰安市新能源装机容量达120.7万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比重为20.4%。

五是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全省依法依规推动125家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其中依据环保、质量、安全、节能法律法规淘汰14家企业落后产能,执行产业政策淘汰111家企业落后产能。关退煤矿6处,产能381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63台,容量204.15万千瓦。济南市积极推进济钢搬迁,640万吨钢生产线、567万吨铁生产线实现全线安全停产。

(三)加快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全省共建成“工业绿动力”计划项目3549个,年可节约标准煤102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674万吨。其中,建成高效环保锅炉206台、9860蒸吨,年可节约标准煤31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825万吨,改造后可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建成太阳能工业热利用示范项目573个,日产热水能力3.6万吨,年可节约标准煤5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35万吨,项目建成后可替代原有的燃煤锅炉。

二是实施“爱心阳光工程”。建设学校、医院、养老院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项目,共建成示范项目2224个,日产热水8.97万吨,年可节约标准煤10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78万吨。

三是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开展了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推广行动,重点实施了省级绿色照明改造示范项目44个,实现同比口径下照明节能30%以上,重点领域照明综合节电率达40%以上,形成年节电能力7260万千瓦时。

(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一是加强工业节能。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促进互联网与节能工作深度融合。各市加强能源审计工作,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合理、科学、安全用能。在变压器、绿色照明等终端用能产品和炼化、焦化等高耗能行业中遴选了11个能效“领跑者”,树立节能标杆。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全省78家单位创建首批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入选数量占全国的18%。

二是推进建筑节能。全省建成节能建筑1.29亿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972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4876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18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9万平方米,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2389万平方米,获批国家示范城市5个、产业基地26家,数量居全国首位。威海市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4313.57万平方米,在全省率先实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目标。

三是加快交通节能。支持培育6个绿色交通示范市和127个省级绿色交通样板项目、亮点工程。全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车辆超过12万辆,其中公交车4.5万辆。德州市在道路工程建设中普遍应用冷再生技术,实现了路用材料循环利用,扩建工程老路利用率100%,养护大修工程旧路利用率100%,建设、养护工程临时占地复垦率100%,循环利用路用材料项目占总项目数的100%。

四是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全省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同比分别下降2.55%、2.35%、4.80%,全省公共机构共实施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面积208万平方米,供热系统计量节能改造面积227万平方米,建成节能监管系统385个,可监测1699个公共机构。

(五)完善节能经济政策。发挥价格杠杆政策作用。对钢铁、水泥等7个高耗能行业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对电解铝企业、水泥、水泥熟料、水泥粉磨站等执行阶梯式电价政策,执行电量282.64万千瓦时,阶梯电价收入33.34万元。利用绿色信贷建设节能项目。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资金支持92个节能减排示范项目,获得贷款1.92亿美元,可拉动节能技改投入17.42亿元。省节能投资引导基金实施股权投资项目9个,可带动社会投资3.12亿元。推介节能环保产业银企对接项目291个,融资需求177.8亿元,发放贷款160亿元,贷款满足率达90%。10个重点信贷项目入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开发银行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推荐信贷项目。建设银行枣庄分行组建绿色信贷管理团队,设置绿色信贷岗位,配备专职人员,信贷余额12.42亿元,重点支持节能降耗、生态保护等项目。

(六)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设备,突出能耗限额标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审查、淘汰落后等工作重点,完善节能政策体系,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共实施节能监察1423家(次),下达《节能监察建议书》569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36份;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10家单位实施节能行政处罚,查处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3682台(套)。菏泽市共监察企业76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0份、《节能监察建议书》9份、《超标准消耗能源加价费决定书》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

(七)强化基础能力建设。

一是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管理。组织1100名专业技术人员、171个节能降耗能源计量服务队,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对口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增补能源计量器具3万余台(件),提出各类整改要求1917项,利用网上平台实现了对898家重点用能企业用电量数据的实时采集。

二是推进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各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能源统计与核算制度,认真落实联网直报技术规程,按时上报能源统计数据,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能源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淄博市严格执行省能源统计与核算制度,准确及时上报能源统计数据,能源统计获全省综合评比第一名。

三是做好强制性节能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对全部强制性节能地方标准进行了整合精简,《卷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等13项整合精简结论要求修订的强制性节能地方标准全部修订完毕,全省有效期内的节能地方标准数量达到48个。

四是加强节能宣传工作。深入开展节能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宣传,树立节能先进典型,弘扬节约风尚,倡导绿色消费,成功举办第十二届中国(济南)国际太阳能利用大会暨展览会,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节能的良好氛围。烟台市通过媒体报道、广场现场宣传、能源紧缺体验、公共机构优秀书法作品展示、公务自行车百人骑行等多种形式,营造全社会浓厚的节能降碳绿色发展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能耗大省现状仍未改变。我省能源消费总量大,年耗能3.86亿吨标准煤,居全国首位。能耗强度较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远高于广东、浙江和江苏等省。煤电占电力总装机比重高和小机组占煤电装机比重高的“两高”问题较为突出。

(二)产业转型升级任务繁重。我省产业结构特别是二次产业结构偏重,轻重工业比例接近3∶7,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0%左右,能耗占比高达70%以上。

(三)节能降耗压力不减。经过前几年大强度节能改造升级,企业技术装备和能源利用水平明显改善,企业节能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后续挖潜空间逐步减小。同时,我省经济总量扩大和消费升级,能源刚性需求随之增加,给节能降耗工作带来双重压力。

(四)节能工作有所松懈。部分市对传统发展路径依赖明显,在高耗能行业的管理上,节能工作力度不够,高耗能行业能耗增长过快。2017年,有9个市规模以上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上升:青岛、枣庄、东营、潍坊、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菏泽;有2个市未完成能耗强度进度控制目标:东营、临沂;有5个市未完成能耗总量年度控制目标:青岛、潍坊、济宁、日照、聊城。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对考核结果为完成和超额完成等级的市政府,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的市政府,要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组织落实。青岛、潍坊、济宁、日照、聊城市未完成省政府下达能耗总量年度控制目标任务,省有关部门对其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

下一步,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全面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在结构调整、节能挖潜、管理体制建设和机制创新等方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节能各项工作引向深入,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

201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表

总分值100  考核等级

济南99.75  超额完成

青岛82.09  完成

淄博98.97  超额完成

枣庄96.22  超额完成

东营67.43  基本完成

烟台99.12  超额完成

潍坊91.56  完成

济宁94.25  完成

泰安99.68  超额完成

威海98.98  超额完成

日照80.94  完成

莱芜96.02  超额完成

临沂71.96  基本完成

德州95.21  超额完成

聊城90.68  完成

滨州97.23  超额完成

菏泽94.54  完成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

[责任编辑:李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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