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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建立公文运转办理情况通报制度


来源:凤凰网山东综合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公文运转办理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

原标题: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建立公文运转办理情况通报制度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公文运转办理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提升文件办理质效的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文件质量和会议效率的通知》精神,切实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省政府办公厅对各市、各部门公文报送和办理情况实施全方位调度和督查,建立不定期通报制度。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纳入通报的公文范围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有关中央驻鲁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等报送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公文(含电子公文和纸质公文)及代拟的公文文稿。

二、通报类型

(一)效率方面

重点通报报送时间滞后、急件缓送、领导批示事项办理不及时、部门之间推诿造成工作延误等情况。包括:

电子公文印发日期和报送日期超过1个工作日,纸质公文印发日期和送达日期超过5个工作日;

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或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文稿,修改稿及相关材料报送时间超过时限要求,且未出具书面说明;

利用省政府公文传输系统报送电子公文执行不到位;

公文在单位内部办理拖延,致使本应工作日报送的文件周五下班后报送、节假日报送,或涉及紧急事项办理的公文报送不及时,造成工作延误;

部门之间推诿不作为,对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或办公厅转办事项做选择、搞变通、讨价还价;

紧急件没有标记“急件”标识且未作说明;

对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前松后紧,不及时报送,没有留出省政府办公厅运转和省政府领导同志决策的时间等情形。

(二)规范方面

重点通报公文直报领导同志个人、多头报送、越级报送、定密不准、请示报告文种混用、代拟稿“带病”提交省政府等情况。包括:

公文违规直送,直接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送需省政府审批的公文;

公文多头分送且未注明;

个别部门管理单位、县级党委政府、省属企业、省属院校越级报文;

涉及政府工作的公文越级向省委报送;

直接引用涉密文件相关内容,没有按相关规定定密;

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请示中一文多请、文种错误;

涉及编制、经费等问题未与相关部门沟通即向省政府行文;

将未按规定进行会签、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的代拟稿提交省政府;

部门起草的代拟稿拒绝吸收或选择性吸收会签部门合理化修改意见;

部门之间存在争议的代拟稿直接进入发文运转程序等情形。

(三)质量方面

重点通报公文审核把关不严不实、内容避重就轻或避实就虚、公文质量不高、责任和担当意识不强等情况。包括:

公文格式不规范、要素不齐全、病句错别字频发;

公文内容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不符;

将已废止文件作为发文依据;

对省政府常务会议等审议通过的代拟稿擅自修改;

公文或批示件办理报告质量不高,没有明显工作进展或结果,文不对题、答非所问等情形。

三、通报方式

省政府办公厅对各单位报送的公文进行审核时,对发现差错的公文进行登记、汇总和分析,不定期通报。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文办理工作,全面加强公文办理人员教育和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和规范意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梳理分析影响公文办理质效的薄弱环节,确保政府公文运行准确、规范、安全、高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要讲政治、顾大局,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将贯彻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和落实办公厅批转事项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维护公文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狠抓工作落实,及时督促检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公文办理工作,将加强和改进公文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转变作风、端正文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做表率、负总责,指导重要公文的起草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把好公文质量关。

(三)强化队伍建设。要注重把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业务水平高、文字功底扎实的同志充实到文秘队伍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锻炼,从源头上最大限度降低公文办理差错率。

(四)建立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梳理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办文规律,建立健全公文错情预警和通报制度,把好公文“出口关”,形成长效监督机制,逐级传导压力,做到环环相扣,层层压实,不断提高公文办理质量。

(五)抓好错情整改。要对公文办理工作开展自查,针对通报情况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举一反三,采取措施,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来源:山东省粮食局网站

[责任编辑:刘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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