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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聚餐、超标准购置车辆……枣庄7名干部被通报


来源:齐鲁壹点

枣庄市纪委通报了4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9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枣庄市纪委通报了4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3年至2017年,违规自定标准,以多种名目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该中心原党总支副书记、原主任路开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党总支副书记、主任职务。

2、市公安局枣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志勇,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倪强在所监管服务的枣矿集团下属企业内部餐厅聚餐。刘志勇、倪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规划发展科科长刘文义在参与2016年11月召开的一次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时,在未向单位领导汇报的情况下,违规安排在会议餐中提供烟酒并饮酒。刘文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市中区西郊矿区社区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仇延林,北郊矿区社区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张建华、副主任刘法金在2013年6月,未按照区主管单位审批要求,擅自违规为本单位超标准购置车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纠治“四风”工作必须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汲取教训,反躬自省,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好日常教育,加强监督管理,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把纠正“四风”工作覆盖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把压力持续传导至基层各党组织、各单位,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秦政

[责任编辑:盛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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