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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首起获刑的监察委移交职务犯罪案判决


来源:齐鲁壹点

原标题:济南:首起获刑的监察委移交职务犯罪案判决7日下午,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近日,历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济南市监察委员会移交的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奥体中心派出所所长刘玉坤与派出所内勤季

原标题:济南:首起获刑的监察委移交职务犯罪案判决

7日下午,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近日,历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济南市监察委员会移交的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奥体中心派出所所长刘玉坤与派出所内勤季敏涉嫌贪污一案,已由历城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这是济南市第一起获判的监察委移交的职务犯罪案件。

据悉,该案于2018年3月15日移送历城区检察院,当日历城区检察院以贪污罪对刘玉坤、季敏决定逮捕。历城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了其应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认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于2018年3月26日起诉至法院。

案件于2018年4月23日开庭审理,历城区法院于4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与历城区检察院指控事实情节完全一致,最终,被告人刘玉坤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被告人季敏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2万元。

该案的办理,对日后建立与监察委案件衔接机制、保证受理顺畅、程序完备、提前介入等提供了可借鉴之处。

[责任编辑:曲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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