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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最低工资标准提至1550元 6月1日起执行


来源:齐鲁壹点

德州的最低工资标准又要涨了!日前,记者了解到,6月1日起,德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470元调整为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7元调整为15.5元,平均增幅5.5%。

原标题:德州最低工资标准提至1550元,6月1日起执行

德州的最低工资标准又要涨了!日前,记者了解到,6月1日起,德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470元调整为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7元调整为15.5元,平均增幅5.5%。

按照规定,德州市各县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元。这已是德州连续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较2010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已上涨950元。

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保障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基本生活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温和上涨,社会平均工资稳定增长,社会保险最低缴费额逐年增加,今年还将调整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这些因素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提供了现实需求与基础条件。

据了解,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工资发放标准,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需要降低工资标准或者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向全体职工说明理由。需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企业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当及时提高工资标准。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部分企业职工工资会提高,主要是部分制造业、零售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中的初入职员工、低技能员工和辅助岗位员工。此外,其他收入较低的劳动者工资也会相应提高。加班费标准以及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的待遇,如病假待遇、基本生活费等也会相应提高。

此外,德州将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榕)

[责任编辑:盛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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