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山东两市纪委通报8起典型案例


来源:凤凰网山东综合

淄博、潍坊通报8起典型案例

淄博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博山区源泉镇麻庄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房明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走访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房明在担任源泉镇麻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期间,多次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礼品、土特产走访。2018年2月,源泉镇党委给予房明党内警告处分。

2.桓台县书画院院长张镇违规发放、领取补贴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张镇借举办美术大讲堂活动之机,多次以“助教费”名义,用上级拨付的专项财政资金为其本人及工作人员发放补贴。2018年4月,桓台县纪委给予张镇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退还。

3.淄博市高新区实验中学教师刘敬禄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5月30日晚,刘敬禄驾驶学校公车与妻子一起回家看望父母。2017年6月,淄博市高新区实验中学党委给予刘敬禄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潍坊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

1、潍城区社保中心副主任陈智鹏因分管范围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7年1月至8月,潍城区社保中心综合业务科科长于怡祥在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违规转入企业养老保险关系。陈智鹏作为综合业务科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业务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不严格,致使问题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青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原主任、党支部原书记袁敏因单位设立小金库等问题被问责。袁敏在主持青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期间,该单位长期私设小金库,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使用小金库资金发放福利,发生两任科长挪用资金问题。袁敏身为单位主要领导,对单位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工作人员挪用资金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3、高密市胶河生态发展区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杜恩深因对辖区幼儿园申报政府助学金工作监管不力被问责。杜恩深作为胶河生态发展区教管办主任,在申报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工作中,对辖区内幼儿园申报工作监管不力,发生2所幼儿园虚报幼儿人数骗取政府助学金问题,杜恩深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警告处分。

4、寿光市侯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陈万明因单位设立小金库等问题被问责。2016年3月至2017年5月,侯镇教育管理办公室通过虚列工程款、印刷费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从中支出招待费、加班费和伙房补助;对下属学校管理不严,发生侯镇一中、三中、中心小学等学校将寿光教育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拨付的报账款违规存入学校报账员个人银行账户的问题。陈万明作为时任侯镇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对单位设立小金库、发生下属学校公款私存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5、诸城市皇华镇原党委书记王学斌、原纪委书记吴金龙因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07年至2016年,皇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海滨,副科级干部柳淑方单独或伙同皇华镇郝戈庄敬老院院长王加升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分别采取虚报冒领、虚报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手段,贪污义务兵优抚款、农村低保款、五保供养经费、困难群众救助款,受到司法追究。皇华镇时任党委书记王学斌、时任纪委书记吴金龙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淄博纪委监委、潍坊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盛酉优]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