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民告官难题 山东6月起试点行政案件跨区划管辖
2018年04月20日 16:56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4月20日,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今年开始,在全省基层法院全面推开以当事人选择管辖为核心的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机制,同时将铁路两级法院纳入济南、青岛跨区划管辖试点范围。
原标题:重磅!破解“民告官”难题!山东6月起试点行政案件跨区划管辖
4月20日,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今年开始,在全省基层法院全面推开以当事人选择管辖为核心的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机制,同时将铁路两级法院纳入济南、青岛跨区划管辖试点范围。
据介绍,全面推进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是遵循审判规律、更好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
“要赋予当事人管辖选择权,原告既可以在划定的‘片区’范围内自主选择管辖法院,不划‘片区’的也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管辖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成武介绍,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参与济南市、青岛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的管辖选择,当事人依照级别管辖既可以向济南、青岛中级法院以及原辖区法院所在“片区”范围内的基层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济南铁路两级法院起诉,对济南、青岛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裁判不服提起的上诉案件,由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同时,把握好关键环节,加强便民指导,强化协作配合,推进信息数据共享,进一步规范管辖试点工作程序。
记者了解到,2017年,山东法院受理的43427件行政案件中,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和再审诉讼案件22971件,审结诉讼案件22667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2045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43.3%;行政争议涉及领域和案件类型相对集中,因重大工程项目征收房屋和土地、棚户区改造、环境整治、拆除违法建设等引发的涉民生案件占比较大。
[责任编辑:李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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