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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委原常委王永江受贿案一审开庭 涉嫌受贿超千万


来源:新京报

今天(3月2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天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菏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江受贿一案。据检方指控,王永江涉嫌受贿金额超过1千万元。

原标题:菏泽市委原常委王永江受贿案一审开庭 涉嫌受贿超千万

新京报快讯(记者 卢通) 今天(3月2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天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菏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江受贿一案。据检方指控,王永江涉嫌受贿金额超过1千万元。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永江利用担任菏泽市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县长、中共单县县委书记、菏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手续办理、政府扶持资金兑付、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2.2685万元。

山东省高院披露王永江在任职期间收受贿赂的具体案情显示,从2004年至2017年,其收受贿赂多达19项。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王永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永江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去年6月30日,中纪委发布消息称,山东省菏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王永江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去年9月22日,中纪委再次发布消息称,中共山东省纪委对王永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永江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李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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