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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为期1年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原标题:山东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为期1年2月2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省将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除潍坊市外,其他各市至少选择1家公立医院开展试点。试点工作从2017年12月开始

原标题:山东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为期1年

2月2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省将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除潍坊市外,其他各市至少选择1家公立医院开展试点。试点工作从2017年12月开始,为期1年。

近日,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据了解,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等。

《通知》要求,各市要以这次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公立医院收入来源、工资水平、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机制等情况。在底子清、情况明的基础上,全面考虑前期综合医改进展情况、财力状况、管理水平以及承担改革任务能力等因素,选取基础工作扎实、有代表性的公立医院开展试点工作。除潍坊市外,其他各市至少应选择1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与公立医院充分协商,在确保1家试点医院的基础上,宜多则多,合理确定试点医院数量,稳步推进改革。

为切实做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省里成立了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各市要参照省里做法,建立试点工作协调指导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抓好任务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相关部门要凝聚改革共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注重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坚持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与医院洽理结构、运行机制、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改革协同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各市要加强对公立医院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确保改革在正常轨道运行,督促试点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严肃分配纪律,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以及其他违反收入分配政策规定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曲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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