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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危行业从业者有了新保险 员工个人不用缴纳


来源:中国山东网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开展全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自2017年11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省开展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原标题:山东高危行业从业者有了新保险 员工个人不用缴纳

山东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传忠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赵卫东发布相关情况。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中国山东网11月22日讯(记者 张敏敏)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1月20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开展全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自2017年11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省开展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对从业人员、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经济赔偿的责任保险。保险的范围既包括投保的企业从业人员,也包括第三者人身伤亡赔偿费用、应急抢险救援、事故处理善后费用,也包括医疗救护、财产损失、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赵卫东表示,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既是贯彻中央文件,也是执行山东省地方性法规的具体行动。不是要不要做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做、而且必须做好。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在综合分析研究工伤社会保险、各种商业保险利弊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一些国家通行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来的一种带有一定公益性质、采取政府推动、由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运营的新的保险险种和制度。

“它的特点是强调各方主动参与事故预防,积极发挥保险机构的社会责任和社会管理功能,运用行业的差别费率和企业的浮动费率以及预防费用机制,实现安全生产与保险的良性互动。”赵卫东说,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目的是将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引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实现风险专业化管理与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有机结合,通过强化事前风险防范,最终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同时减少保险赔付,实现良性互动。

赵卫东介绍,山东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从2007年起试点至今,已试点9年多了,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了适度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机制、安保互动机制和费率调节机制。

2016年,山东试点范围内企业投保近9000家,保费收入9400多万元,累计保额约1100多亿,赔偿2000多万元,用于防灾防损方面的费用近3000万元,对于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化解企业安全事故风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担政府救助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赵卫东强调,保费由企业缴纳,可以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投保安责险,既是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怀和保障员工权益的具体举措,也是企业转嫁因安全事故导致的经济赔付风险、提升自身防灾抗灾能力的重要保障,因此,企业不能将这种责任转嫁给员工个人,必须由企业来支付。

[责任编辑:盛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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