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不好河长济宁严厉问责 这是全省独一份
2017年11月14日 08:54
来源:齐鲁晚报
济宁在全省率先出台《河长制工作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上明确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问责实践和操作问题。
原标题:当不好河长济宁严厉问责,这是全省独一份
济宁在全省率先出台《河长制工作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上明确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问责实践和操作问题。
《办法》对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辖区内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中8类需问责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对不履行或者不能正确履行河长制工作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明确了问责方式,主要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提醒谈话、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等形式,并依据情节较轻、较重、严重等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问责力度。
今年5月23日,济宁出台《济宁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2017年年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并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实现全市范围内的河道、湖泊、水库等各类水域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责任编辑:武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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