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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来源:凤凰网山东综合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聊城市纪委对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10月17日,从聊城市纪委监察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聊城市纪委对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东昌府区梁水镇镇王哑吧村党支部书记王贵峰、党支部委员王银龙违规发放扶贫收益款问题。2017年1月,王贵峰、王银龙违规将本应发放给9户贫困户的省定贫困村4572元光伏发电收益款,按照每户70元的标准平均发放给全村60户村民,余款372元放于村会计处。梁水镇镇党委给予王贵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银龙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燕塔街道张屯村党支部书记张士元、村委会主任张银生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纳入精准识别贫困户问题。2016年2月,张士元、张银生违规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本村村民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扶贫政策。莘县纪委分别给予张士元、张银生党内警告处分。

阳谷县寿张镇杨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学温违规申请救灾救助款问题。2015年和2016年,杨学温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申请救灾救助款2500元。寿张镇党委给予杨学温党内警告处分。

高唐县琉璃寺镇茄子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登廷违规发放扶贫羊问题。2016年1月,根据上级扶贫政策,茄子王村开展了养殖羊扶贫工作,王登廷在发放能繁母羊的过程中,将其中的17只母羊发放到12户非贫困户中。琉璃寺镇党委给予王登廷党内警告处分。

(据聊城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编辑:陈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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