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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40万资助经费!“山东博新计划”申报启动


来源:齐鲁网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2017年度“山东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和山东省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重点资助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聚焦的十大产业领域,遴选1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原标题:“山东博新计划”申报启动 入选者两年将获40万元资助

齐鲁网10月13日讯(记者 高亚南)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2017年度“山东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和山东省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重点资助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聚焦的十大产业领域,遴选1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对于入选者,省财政给予每人两年40万元的资助,其中25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15万元为科研经费资助。

申请人须为2017年度拟进入山东省招收情况较好的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其中,拟进入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须近三年(2014年9月至2017年8月)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9人以上;拟进入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设站单位近三年(2014年9月至2017年8月)平均每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20人以上。

原则上申请人不得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入选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资助人选名单公布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并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已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的派出和引进计划项目”的不在申报范围。

《通知》要求,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博士后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积极参与,切实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对申请人资格及提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以此为契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和吸引优秀博士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附:申报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博士自主联系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向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二)单位推荐。各设站单位负责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提出推荐意见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专家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四)公示公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提出拟资助人选,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后,发文公布。

[责任编辑:李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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