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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财险潍坊中支“窃听门”落幕:被罚113万


来源:齐鲁晚报

原标题:英大财险潍坊中支“窃听门”落幕:被罚113万今年年初,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财险”)“窃听门”事件

原标题:英大财险潍坊中支“窃听门”落幕:被罚113万

今年年初,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财险”)“窃听门”事件轰动保险圈。如今,这桩保险圈中的“窃听风云”终于有了结局:7月24日,山东保监局公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英大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处以总计113万元的罚款,并撤销其时任副总经理鲁某的任职资格。

据山东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书,英大财险潍坊中支存在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妨碍依法监督检查两方面违法行为。其中,2017年1月5日-6日,英大财险潍坊中支在提供给山东保监局检查组工作使用的会议室内安装录音设备,窃听检查组调查谈话及工作交流内容。

记者了解到,窃听设备为一台苹果手机和一支录音笔,被用透明胶带粘贴在坐椅下方。根据山东保监局处罚书,该次违法事件的“男主角”鲁某是对该项违法事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韩某、杨某、崔某是该项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以上人员存在蓄意串通、共谋,意欲窃取检查组重要谈话内容,以便进一步干扰、妨碍、对抗监管检查的严重违法行为。

在窃听检查组谈话背后,英大财险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被检查出不少问题。山东保监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在检查时发现,潍坊中支存在设立大额账外资金、代理业务手续费不真实、报销虚假费用等违规问题。根据山东保监局此次下发的处罚书,英大财险还存在通过员工个人银行卡归集账外资金、报销虚假业务费用、代理业务手续费不真实等违法问题。

据了解,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山东保监局认为,“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 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英大财险潍坊中支罚款45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时任英大财险潍坊中支总经理杨某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鲁某警告并罚款7万元。而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英大财险潍坊中支罚款45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鲁某撤销任职资格;对韩某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杨某、崔某分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根据公开信息,本次窃听事件的主角——英大财险潍坊中支是在2010年12月29日成立的,在潍坊市经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人民币保险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1日,由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原因, 该公司被列入了经营异常企业名录,至今未能得到移除。这也并非英大财险潍坊中支第一次出现异常经营的情况。

去年,因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该公司被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为“经营异常”,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 才得以被移出。

公开资料显示,英大财险全名为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于2008年10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为31亿元。

从英大财险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披露的年度信息来看,2012年至2016年,该公司“已赚保费”同比分别增长了63.1%、46.3%、21.3%、1.2%、4.4%,增幅经历了较大程度的下滑。

过去三年,英大财险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38亿元、3.12亿元、3.45亿元,增长势头有所放缓。 2016年度,该公司保费收入前五位的商业险种分别是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其中,机动车辆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利润为负值,责任保险亏损数额最大,为3.63亿元。

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五个月,英大财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53.09亿元,同比增长6.6%, 在纳入统计的83家财险公司中位列第11位。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蔚晓贤)

[责任编辑:李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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