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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莘县一乡镇财政所长用公款为私家车买保险被处分


来源:齐鲁晚报

原标题:莘县一乡镇财政所长用公款为私家车买保险被处分7月25日,市纪委以“私车公养违纪受罚”为题,对外剖析了莘县一乡镇财政所所长的案例。据介绍,随着公务用车改革的深入推进,&l

原标题:莘县一乡镇财政所长用公款为私家车买保险被处分

7月25日,市纪委以“私车公养违纪受罚”为题,对外剖析了莘县一乡镇财政所所长的案例。

据介绍,随着公务用车改革的深入推进,“公车私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车轮上的腐败”并未完全销声匿迹,“私车公养”问题时有发生,成为“四风”新变种。莘县某镇财政所所长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在“私车”上动歪脑筋,用公款为自己的私家车购买保险,踩踏纪律红线,受到了党纪处分。2016年10月,莘县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受理了李某某用公款为私家车购买车辆保险的问题线索,并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经过走访、查账、谈话等,李某某的违纪行为水落石出。2013年,李某某担任财政所所长已将近十年。他自认为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为工作付出了青春汗水,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心态悄悄发生了变化,“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渐渐占了上风。2013年1月,李某某名下的大众高尔夫牌轿车和红旗牌轿车到了该买车辆保险的时候,经过核算,需缴纳10536.4元的保险费。 面对这笔保险费,李某某打起了“小九九”:工作中,自己经常用自家的车来办公事,产生的费用从未拿到单位报销过,所以这次买车险用公款“找补”一下也在情理之中。再说,自己就负责上报本乡镇公务用车具体信息,也不用找领导审批,打打纪律“擦边球”应该没啥大问题。于是,李某某把自己的大众高尔夫牌轿车和红旗牌轿车与乡镇公务用车一起上报,用公款为自己的私家车购买了车俩保险。

第一次用公款买私车保险后,李某某心里很紧张,此后的几个日夜,他饭吃不下、觉睡不着,工作也没了状态,生怕有一天出事后,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在感到“没啥事”之后,他心中仅存的那么一点点负罪感、不安感消失殆尽,侥幸心理驱使他胆子越来越大。2013年第一次用公款购买私车保险后,2014年和2015年,他分别2次用公款为自己的红旗牌轿车购买了保险,在违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3年间,李某某共私用公款21341.58元用于购买自己车辆保险。

爱饵衔钩,悔在鸾刀。“其实,这点钱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我自己也付得起,但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想着利用自己职务便利,用点公家的东西也没什么。十八大之后,我也曾因担心被查处,想停止这种错误行为,但最终还是侥幸心理害了自己。”调查结束后,李某某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并主动上交违纪款21341.58元。他说:“向组织交代完问题,特别是上缴违纪款以后,感觉浑身轻松了许多。”

“私车公养”看似是占小便宜,实质上是李某某的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在作祟,是纪律意识淡漠,对纪律和规矩缺少敬畏、缺少戒惧的表现。2017年3月,莘县纪委给予李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跃峰

[责任编辑:李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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