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二审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庭审实录)
2017年05月28日 06:31
来源:澎湃新闻网
今日8时20分左右,旁听人员进入法庭。参加今天旁听的有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等。检察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入庭。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8时34分左右,审判长宣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六部分) 的质证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七部分)
检察员宣读、出示证据(第七部分) 的质证
审判长:对原审判决确认的证据及辩护人、检察员宣读、出示的新证据,各方均已发表了意见。法庭已经听清楚并记录在案。以上证据是否合法有效,合议庭评议后将在裁判文书中予以确认。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
法庭辩论开始。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针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确认的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辩论意见应当简明扼要,不要重复。
审判长:上诉人于欢,你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由你的辩护人为你辩护。
上诉人:能不能先由我的辩护人为我辩护,然后我再自我辩护?
审判长:可以。
辩护人辩护意见(一)
[责任编辑:李翠苹]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