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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来源:齐鲁晚报

沙河站镇党委给予党支部书记张之勤,党支部委员、村会计张昭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商老庄乡党委给予党支部书记商广友、党支部委员商兆坤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会计孟凡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标题:东平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近日,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好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近日,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5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

1、沙河站镇大杨庄村“两委”虚列、隐蔽支付招待费问题。沙河站镇党委给予党支部书记张之勤,党支部委员、村会计张昭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赵村村集体挥霍浪费问题。原党支部书记刘廷柱另有其他违纪问题,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给予刘廷柱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梯门镇李所村村集体虚报套取小麦直补款问题。梯门镇党委给予党支部副书记郭长印、原村民小组长栾后民党内警告处分。

4、梯门镇李所村村集体坐收坐支问题。梯门镇党委给予党支部委员李来春党内警告处分。

5、商老庄乡商楼村扶贫互助资金短款问题。商老庄乡党委给予党支部书记商广友、党支部委员商兆坤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会计孟凡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东平街道前路口村违规使用土地复垦项目资金余额问题。东平街道党工委给予党支部书记武国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州城街道南张圈村村集体虚报领取迁坟补偿款问题。州城街道党工委给予原党支部书记张振代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抓出实效。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从严执纪,对顶风违纪问题要严查快处,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也要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单位党(工)委(党组)、纪(工)委(纪检组)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为鉴,汲取教训,把党的纪律时刻记在心上,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伟

[责任编辑:徐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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