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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民办中小学有了首个办学规范


来源:齐鲁晚报

民办中小学信誉等级评价实行百分制,评价结果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信誉学校(90分及以上);B级信誉学校(80-89分);C级信誉学校(70-79分);D级信誉学校(69分以下)。

原标题:潍坊民办中小学有了首个办学规范

连续两次评为D级,限制招生或取消办学资格

3月15日,记者获悉,日前潍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了《潍坊市民办中小学信誉等级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民办中小学信誉等级评价实行百分制,从办学条件(20分)、师资保障(20分)、招生管理(25分)、收退费管理(25分)、安全管理(10分)五个维度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严重违规失信行为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进行警告,限期整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被评为D级信誉学校的,列入重点监督对象,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被评为D级信誉学校的,限制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格。这是潍坊市首次规范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方便学生家长为孩子挑选满意的学校。

高中学校有足够的选课走班教室

各民办学校根据学校规模,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人均占地面积达到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建筑面积达到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人均体育用地达到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在教学用房方面,小学除普通教室外,有较规范的图书室、阅览室、音乐室、科学实验室、计算机室、戏剧教室、少先队活动室等;初中除普通教室外,有足够标准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有图书室、音乐室、美术室、计算机室、戏剧教室等教学用房;高中有足够的选课走班用的学科教室,有较规范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戏剧教室;有图书室、阅览室、电教室、计算机室、科技活动室等教学用房等。

按国家和省编制标准,为学校配备合格专任教师、实验人员和管理及工勤人员,并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9;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3.5;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配备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其占教职工的比例,高中一般不超过15%、初中一般不超过12%、小学一般不超过9%。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入学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须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严禁通过测试学科文化知识方式录取学生,一律实行免试入学;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面谈加“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面谈方式直接录取。民办普通高中严禁超范围和计划招生,严禁接受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民办中小学提前招生、变通招生、虚假承诺招生等;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严禁擅自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班额执行省定标准,小学不超45人,初中不超50人,高中不超50人;鼓励支持实行小班额特色办学;民办中小学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有关人员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切实落实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责任。

另外,民办中小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必须通过学校网站、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严禁跨学年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录取费等;严禁变相收取赞助费等方式录取学生;民办中小学收费时必须向缴费者开具国家规定使用的收费票据;民办中小学校学生注册入学后,学生因自身原因退(转)学,学习时间不满两个月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收费,满两个月不满一学期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费,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民办中小学校因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学员退学的,应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

两次被评为D级取消办学资

民办中小学信誉等级评价按照各民办中小学自评上报与市、县两级评价主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民办中小学日常办学行为纳入信誉等级评价范围;信誉等级评价每年组织一次;基本程序为学校自评上报、评价主体评价、等级确定、公示公告。

民办中小学信誉等级评价实行百分制,评价结果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信誉学校(90分及以上);B级信誉学校(80-89分);C级信誉学校(70-79分);D级信誉学校(69分以下)。

两级建立民办中小学校信誉档案,并根据信誉等级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对严重违规失信行为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进行警告,限期整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被评为D级信誉学校的,列入重点监督对象,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被评为D级信誉学校的,限制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格。被评为A级信誉学校的,给予通报表彰,典型推广宣传;对年度内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奖励的,依据表彰文件、证书视情加分。

民办中小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A级信誉学校:

(一)违规发布招生广告及违反招生政策的;

(二)违规收费、退费的;

(三)未经公办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招聘市域内在职公办教师的;

(四)违反师德师风规定、情节恶劣的;

(五)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六)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

(七)法定代表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有严重债务风险或恶意逃避债务行为的;

(九)有合同欺诈行为的;

(十)其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秦国玲

[责任编辑:曲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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