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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禁停风暴:济南市区禁停道路增加至50条(名单)


来源:齐鲁网

自2017年1月22日起,对50条禁停道路违法停车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处罚款200元、记3分。

原标题:你的车被贴条了么?济南市区禁停道路增加至50条(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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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区原有30条禁停道路的基础上,新增20条,确定“十纵十横”共50条禁停道路

齐鲁网1月18日讯 按照市政府“城市管理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结合城市交通治堵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保障我市行人、非机动车慢行路权和全体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权益,针对当前影响我市城市交通秩序和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自即日起,济南交警将组织开展城市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

在济南市区原有30条禁停道路的基础上,新增20条,确定“十纵十横”共50条禁停道路。

新增20条禁停道路有哪些?

济大路、六里山南路、千佛山南路、经十一路、马鞍山路、经六路(纬一路至二环西)、经五路、经二路、化纤厂路、山大路、千佛山西路、青年东路、泺文路、榜棚街、省府前街、玉函路、青年西路、顺河西街、纬一路、建设路。

在市区原有30条禁停道路的基础上,新增20条,确定“十纵十横”共50条禁停道路。

如何处罚?

目前,济南交警部门已全面完善上述道路禁停标志,并将逐步推广施划黄色禁停标线。

对在禁停道路上违法停车的,按照“违停必罚、占路必拖、同步曝光”的原则进行全面整治。

自2017年1月22日起,对50条禁停道路违法停车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处罚款200元、记3分。

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处罚、责令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交警将进行取证抓拍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影响道路畅通的,一律使用清障车予以拖移。

哪些新规需要注意?

对初次申请驾驶资格的学员,将城市停车管理法律法规、禁停路线等列为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的必训内容。在科目三考场增设禁停标志、标线,并纳入科目三考试项目。在12分满分学习环节中,也要增加相关内容和考试试题。

[责任编辑: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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