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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看山东:教育扶贫年度任务完成


来源:齐鲁网

原标题:山东教育扶贫年度任务完成 让贫困孩子享公平优质教育 齐鲁网1月4日讯(记者 费燕妮)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官网获悉,山东省教育厅承担的《全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全省脱贫攻坚专项实施方案》中列出的年

原标题:山东教育扶贫年度任务完成 让贫困孩子享公平优质教育

齐鲁网1月4日讯(记者 费燕妮)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官网获悉,山东省教育厅承担的《全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全省脱贫攻坚专项实施方案》中列出的年度任务已全部完成,绝大部分任务指标超年度计划完成。省教育厅以教育精准扶贫“323”工程为统领,着力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普及计划”、“贫困地区教师队伍提升计划”3项计划,着力构建“城乡学校结对帮扶”“高校科技扶贫”2 个网络,着力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职业教育精准扶贫体系”3 个体系,全力构建教育精准扶贫体系,切实把教育扶贫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教育扶贫工作深入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3项计划,补齐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短板

着力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优先对7005个省扶贫开发重点村中有改薄需求的50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予以重点扶持,全面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9.28亿元,占年度规划的128%;建设校舍43.94万平方米,占年度规划的129%;建设运动场68.45万平方米,占年度规划的112%;完成设备购置2.56亿元,占年度规划的113%。本年度新建、改扩建学校达到344 所。我省2016年度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各项任务全部超额完成。

着力推进“贫困农村学前教育普及计划”。围绕实现贫困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将省扶贫开发重点村中确需建设幼儿园的纳入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和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予以优先保障。截至目前,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已开工建设幼儿园423 所,开工率为106.8%,其中省直第一书记贫困村开工101所;已经建设完成400所,其中省直第一书记帮扶村建设完成95所。我省2016年度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幼儿园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着力推进“贫困地区教师队伍提升计划”。一是健全贫困地区教师补充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 号)、《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施办法》(鲁政办发〔2015〕60 号),强化县域统筹,完善补充机制,充实师资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切实加强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16年,全省交流轮岗教师2.09万人,其中城镇学校向贫困地区乡村学校交流1.22万人;全省调剂其他事业单位编制用于教育4536名,核定临时周转编制18831名,贫困地区学科结构性缺员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师资力量得到有效补充。二是实施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校长教师培训工程。完成第四批省直第一书记帮扶村幼儿园园长轮训。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培训园长和骨干教师782名。完成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训任务,共培训教师20665名,占全部培训任务的66.7%,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以志愿服务、送教下乡的方式,对农村学校薄弱学科3811 名教师进行教学技能培训,720名志愿者教师参加义务支教,全年共送教7980人次。三是实行齐鲁名师、名校长培养农村学校计划单列。遴选第三期齐鲁名师和第二期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各100名,齐鲁名师培养人选中有18名农村学校教师,齐鲁名校长培养人选中有20名农村学校校长。四是实施西部经济隆起带、省扶贫开发重点地区人才支持计划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6年,分别安排500、1000名教师到77 个受援县(市、区)中、小学支教,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资金,按每人每年2万元,对教师支教期间交通、工作费用等予以补助。

构建2个网络,形成全系统结对帮扶工作合力

着力构建“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网络”。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6〕7 号),在全省范围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的形式,开展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和支持菏泽教育发展结对帮扶工作,着力打造涵盖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教师发展、办学条件等工作的“结对帮扶”网络。截至目前,全省17市均已出台结对帮扶工作方案,已结成2988个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帮扶对子,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学校实现了结对帮扶全覆盖。为重点支持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菏泽市开展教育结对帮扶工作,在全省11市遴选确定了21所办学基础较好、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较高的学校,采取教师(校长)双向挂职交流、教学研讨培训、课题联合研究、共建网络教育资源、学生活动交流等方式对菏泽市9 所高中、12 所初中对口帮扶,切实提高西部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着力构建“高校科技扶贫网络”。开展科技扶贫,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6 年高校科技扶贫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处函〔2016〕9 号),实施科技下乡助推脱贫行动。投入资金23.6万元,设立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16项,组织高校对贫困地区致贫原因、资源条件和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开展研究。组建高校专家服务团队31个,围绕农业生产、特色种养、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领域,为省扶贫开发重点村提供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200人次。强化人才帮扶,加大对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特别是菏泽市的人才支持力度,以“汇聚人才智慧助力西部跨越”为主题举办第五届“泰山学者主题沙龙”,收到了“经科教联动、产学研结合、校所企共赢”的良好效果。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分别与菏泽市辖七县两区以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科技、人才合作协议65项,基本实现了扶贫重点产业全覆盖。

着力完善3个体系,让贫困家庭孩子享有公平优质教育

着力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加大教育资助力度,构建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真正做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6〕1号)、《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鲁财教〔2016〕53号),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免收适龄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补充修订的通知》(鲁财教〔2016〕61号),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由学生持相关资料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财政部门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领取免学费补助资金。对升入我省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按照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联合省委统战部、省扶贫办在全省组织实施“泛海助学山东行动”,每年资助1 万名当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项目连续实施5年。截至目前,2016年度全省各级共统筹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资助资金3.11亿元,募集社会捐资助学资金5237万元,校内助学资金161万元,累计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2.4万人次。

着力完善“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按照省政府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分工,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居)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和帮扶台账。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6〕4号),在2016 年中小学招生和学籍注册中,加强对各学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跟踪管理,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准确掌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情况,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修订完善了《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农村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设立留守儿童活动室,配备图书和阅览设施、计算机、亲情电话等,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阅读、亲情联络等活动提供专门场所和便利条件。截至目前,在全省扶贫工作重点村2640所学校中设置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室2229个,其中小学1718 个,初中511 个,惠及农村留守儿童66145名。

着力完善“职业教育精准扶贫体系”。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让贫困家庭孩子掌握一技之长。2016年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比例达到78.98%,超额完成60%的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升学意愿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选择就读学校、就读专业,以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实施“定向招生、订单培养、精准脱贫”,定向招生、订单培养学生数量582人。加强欠发达地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推动被帮扶学校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师资成长等方面实现有效提升,支持其精准扶贫特色优势专业发展,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在山东省示范性中职学校和中职品牌专业建设项目遴选工作中予以倾斜。开展沂蒙老区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精准帮扶活动,北京信息职业学院等6个支援单位与临沂职业学院等6个沂蒙老区职业院校签订一对一帮扶协议。

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机会

在做好教育精准扶贫“323”工程的基础上,山东省教育厅在2016年高考招生工作中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制定了一系列倾斜政策,使更多的寒门学子走进大学校门,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掌握专业技能,实现家庭脱贫解困。今年全省报名参加高考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共计4644人已全部被高校录取(其中本科1765人,专科2879人)。一是实施高职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安排13 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选择应用性、实用性强、就业水平高的“热门”专业,优先安排订单式培养专业,单独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二是实施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确定省内办学质量较高、具有本科一批招生资格的12所省属高校,选择优势专业承担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任务,按本科一批招生计划的3%单列计划,共招收1040人。三是实施教育部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安排2%的招生计划,面向我省省级财政困难县及中西部地区和沂蒙革命老区的62个县(市、区)招生8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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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得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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