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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人才发展改革意见 解决“排队等职称”问题


来源:齐鲁晚报

日前,山东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自主评聘。

原标题:山东出台人才发展改革意见 解决“排队等职称”问题

本报济南7月27日讯(记者陈玮范佳实习生孙悦)高校等事业单位没有足够的用人权,顶尖科研创新团队经费不足……这些困扰我省人才发展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日前,山东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自主评聘。

在自主招聘方面,《意见》指出,高等学校、公立医院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内,依法依规自主公开招聘人才,可采取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岗位动态调整机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统筹使用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意见》对担任行政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松绑”,实行有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方式。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正职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可在本单位出资的企业或参与合作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兼职,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1个;领导班子成员兼职不得领取薪酬。

对于因为没有职称评定权造成的“排队等职称”现象,《意见》提出,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将卫生、中小学系列副高级评审权下放给设区的市;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自主评聘。此前,不少基层一线人才面临靠论文评职称,对此《意见》提出,建立符合县及以下基层一线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淡化相应论文要求。此外,设立基层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实行单独评审,研究制定加强基层一线全科医生、儿科医生、护理人员等队伍建设的政策。

在人才建设方面,对全省重点产业发展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具有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国际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实行“特事特办、一人一策”,通过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每个人才团队3000万-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对高层次领军人才创新项目,省级引导基金可给予单个项目最高6000万元的直投股权投资支持。

此外,青年创新人才将获得更多支持。《意见》提出,我省将提高省自然科学基金对青年创新人才的支持比例,40岁以下人才领衔的一般不低于30%。每年资助100名35岁以下在读博士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资助500名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科技医务工作者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境)外相应的知名机构培训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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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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