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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发审权力寻租空间为注册制扫清障碍


来源:中国经济网

证监会为杜绝发行审核寻租空间再出“铁律”,日前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从九大方面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笔者认为,这一举措不仅是一项

证监会为杜绝发行审核寻租空间再出“铁律”,日前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从九大方面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笔者认为,这一举措不仅是一项遏制发行审核权力寻租和腐败的针对性措施,而且也更是为即将到来的注册制扫清障碍。

有权力的地方,就有寻租。新股发行审批制度,构筑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基础,但同时,作为证监会最核心的权力,发行审核一直广受诟病。

“一些同志习惯于审批审核,不想放权。”证监会主席肖钢曾在今年年初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表达了他的担忧。他指出,推进新常态下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关键是要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持续推进监管转型。

就在中纪委11月13日宣布姚刚被查当晚,肖钢还连夜主持召开了党委会,再次重申:要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在发行上市、机构监管、并购重组、稽查执法等领域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约束机制,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实践中产生的腐败案例,教训十分深刻。”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意见》发布的同时表示,这次出台的《意见》,是证监会对发行审核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权力寻租和腐败风险的事项和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的基础上,采取的有针对性的完善和改进措施。

毫无疑问,在新兴加转轨的市场环境下,发行审核的体制机制安排如何既能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防范欺诈上市风险,规范拟上市公司行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又能有效防范可能产生的寻租空间,切断利益输送的链条,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始终是发行制度改革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

正因如此,证监会多次推动股票发行体制改革,以期根治弊病,让市场回归本源。

2009年6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启动了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其中,定价和发行承销方式是两个关键环节,改革的方向是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场约束,推动发行人、投资者、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

2010年10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改革进入第二阶段,从完善询价过程中报价和配售约束机制、扩大参与询价的机构范围、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等四个方面继续推进。

2012年4月,证监会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适当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进一步完善定价约束机制。

2013年11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启动了股票发行制度的“注册制改革”。

2015年11月,证监会发布《进一步改革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政策措施》,围绕解决巨额资金打新、简化发行审核条件、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加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事项,对新股发行制度予以改革完善。

可以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每一步深化,都朝着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方向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当然,注册制只是股票上市的一种方式,改成注册制不是最终目的,改革的目的是将证券市场中的权利寻租、造假、欺诈行为降到最低,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公正、便捷的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张乾]

标签:发行 完善 注册制 发审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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